二手房交易资金“上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05:4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黄振琳 通讯员宋毅勇报道:昨悉,为防止房产中介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甚至卷款而逃,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近日在汉联手推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措施。

  实行资金监管后,凡通过合法中介机构买卖二手房,其房款都必须通过中介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进行划付。去年初,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曾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本地几家银行和中介自发在市场上推出了二手房资金监管业务。

  而这次,监管措施由政府部门出面“强制”推行。据介绍,华明达、百居易、顺驰、1+2联合不动产、金丰易居这5家房产中介机构和招商银行、商业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将成为试点单位。下月起,此项监管措施将全面推行。

  据介绍,实行资金监管的中介要在银行开设“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支付。银行按照买卖双方事先约定的各种付款节点(即交易到哪个阶段的付款比例),将资金划入卖方或经其公证委托的收款账户。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措对那些靠挪用客户资金经营、靠吃差价获得利润的中介将是一个重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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