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抢财物124万5犯判10年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06:2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莫丽娟 通讯员 海法宣)一群胆大妄为的不法分子,专挑电脑和洋酒等值钱物品下手,用撬门入屋、殴打威胁的办法,先后5次进行盗窃、抢劫,财物价值总计达到人民币1240936余元。记者昨日从海珠区法院获悉,这帮害群之马终于得到应有惩罚——5名被告人依法被一审判处从10年零6个月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五名被告人均为湖南澧县人,其中胡久芝、刘国平曾有前科,被判过刑。

  法院查明:刘国平伙同多名同案人于2005年7月25日凌晨4时许,驾驶汽车到广州白云区黄石东路一间联想电脑专卖店,以撬门入屋的方法,盗得被害人李某联想笔记本电脑3台、联想电脑主机4台、联想显示器3台,共价值人民币50198元。

  同年10月23日,刘国平、胡久芝、陈各伙同“包子”等同案人(均另案处理)经密谋后,到海珠区新港西路的一间七喜电脑专卖店,以持棍殴打威胁被害人的方法,抢得七喜笔记本电脑、电脑主机、显示器等财物,共价值人民币24433元。

  2006年4月3日、5日、8日,该团伙及其同案人又如法炮制,以撬门入屋的方法,盗得总价值404096.8元洋酒三批。

  在作案过程中,该5名被告人伙同同伙的盗窃、抢劫财物价值总计达到人民币1240936余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胡久芝、刘国平、陈各犯盗窃罪、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5年、20年,李枝柳、何贵东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及10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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