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配租 成都今年再推600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王玲实习生 杨恬)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继陆续推出4800余套经济适用房和在现有基础上新增80万平方米的限价商品房之后,该市又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计划今年推出实物配租的廉租房和租赁型经济适用房不少于600套,帮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宽敞明亮的两居室、水电气全通的配套设施……半年前,市民叶素琼一家告别了东搬西搬的动荡生活,搬进了政府提供给他们的这套实物配租廉租房。当叶素琼推开新家大门,她忍不住流下了眼泪,“除了感谢还是感谢,我连做梦都没想到会有这一天!”解决了住房问题的叶素琼一脸感激。

  实物配租的推出,让那些困难家庭不用再为居无定所的生活犯愁。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今年该市还将陆续推出600套廉租房房源和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用于实物配租,以解决更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扩大住房保障政策的惠及面。据介绍,截至今年7月,在册享受租金补贴的家庭户数为2470户,自2001年以来,累计已有4.8万困难户享受了廉租住房政策;近两年,该市财政用于租金补贴、实物配租住房采购、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和配套费的投入则达5亿元,今年该市计划安排1.83亿资金用于发放租金补贴和采购600套公共住房房源,并将另外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住房回购、收购工作,增加住房保障房源储备。

  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申请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房源筹集情况进行配租,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军人、烈属家庭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优先获得承租资格。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承租两年后,可以申请购买所承租的经济适用住房。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申办程序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区房产管理局审核;

  (二)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完成审核,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查档取证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房产管理局会同街道办事处在申请家庭的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管理局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报送;

  (四)市住房保障中心对区房产管理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在10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予以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分别办理《成都市最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资格认定通知单》、《成都市个人租赁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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