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一票否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08:0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洪梅芬 陈春艳)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昨天就市政府最新印发的《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做好节能减排,必须下大力气治理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本市对此有何针对性措施?

  答:上海将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严控制钢铁、电解铝、铜冶炼、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投资项目。建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制定实施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

  严格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一律不批准环评文件;项目竣工时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指标的,不予通过环保验收。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对建设项目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对未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工业区,不得引进新项目;对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得不到落实、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上海有关标准的新、改、扩建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问:上海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有哪些目标?

  答:本市将不断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使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从2005年的53%下降到2010年的46%左右。制定鼓励政策,进一步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2010年风电装机达到20万-30万千瓦,完成太阳能光热当量面积250万平方米,光伏发电达到10兆瓦。

  问:如何强化对重点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

  答:本市将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分层、分类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制定和实施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工作办法。对列入国家千家企业名单的11家重点单位,在完成能源审计的基础上,进行跟踪检查;对年用能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00多家单位,今年开展对标管理和能源审计;对年用能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800多家单位,逐步建立能源消耗月报制度;对年用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由区县政府加强节能降耗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逐步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

  问:上海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本市正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建设老港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和资源化基地,在郊区建设一批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到2010年,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从2005年的26%提高到50%左右。

  问:本市建设节水型社会有哪些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答:上海要严格取水许可管理,逐步实现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并加强对用水户的考核。2010年前,所有取水户实行装表计量。严格控制高耗水、高用水行业发展,对火力发电、石油石化等高用水行业全面进行节水技改。推广节水技术和器具,新建全装修住宅全面使用节水卫生器具,完成中心城区60万套老式便器水箱的节水改造。在市政、环卫、绿化、景观等领域扩大使用河水、雨水和中水。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在工业园区、校区、社区和企业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示范试点。到201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30%。

  问:上海对于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有什么工作计划?

  答:本市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等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培育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年内争取形成120家节能服务公司,两年内形成2-3家具有全国辐射力的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健全有利于节能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中介服务,建立专业性的节能技术交易市场。

  问:上海各级政府和企业、社会将如何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力度?

  答:上海市、区县两级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和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发挥政府各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用于支持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筑交通节能、可再生能源开发等。制定能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倾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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