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德花苑业主再诉城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10:07 南方都市报

  聚德花苑业主再诉城管

  要求法院判令其限期拆除聚德花苑医疗大楼的化粪池和医疗污水池

  本报讯 (记者徐艳)由于在答复海珠区聚德花苑业主信访时表示不同意拆除小区内的医疗楼化粪池和污水池,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又被聚德花苑一业主告上法庭,该案昨日在越秀区法院开庭。

  由于城管的答复是根据规划局一份处理意见作出,庭审中业主要求追加市规划局作为被告,不过未得到合议庭支持。

  围绕这栋身世复杂、产权一变再变的医疗楼,聚德花苑业主起诉了多个政府工作部门,案件不仅涉及医疗楼本身的建设,还扩散到医疗楼新建不久的围墙、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业主林先生认为,位于小区中央的医疗楼化粪池和医疗污水池(以下简称“两池”)没有办理规划、监理、施工等手续,属于违法建设。业主还称,“两池”介入了小区生活排水管道,污染了小区的市政排水系统,危害业主健康。今年6月27日,市城管支队在给业主的答复中以其“不属于违法建设”为由拒绝了业主要求拆除“两池”的要求。他认为,这不符合有关法规。

  对此,市城管支队答辩说,城管已经履行了相关职责。海珠区城管大队立案调查后将案件转交规划部门认定,规划部门的处理意见中说“卫生院的污水池和化粪池是该卫生院必备的环保、卫生设施……不属于城市规划管理的范畴”,据此,城管部门认为,该医疗楼的“两池”并不违反城市规划,不应当限期拆除。

  在昨日的庭审中,林先生及其代理人集中力量对市规划局这份处理意见进行了质证,强烈要求出示原件。原告方认为,这份处理意见本身不具有合法性。庭审到一半时,林先生要求追加市规划局作为第二被告。对此,合议庭经讨论后拒绝了林先生的要求,认为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聚德花苑业主首次起诉广州市城管支队是在今年4月。去年11月,聚德花苑业主向市城管支队江海中队提交报告,反映医疗楼的问题,城管支队海珠大队答复称,围墙、化粪池、污水池等工程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今年3月5日,聚德花苑业主向市城管支队提请复查,市城管作出受理和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的书面承诺。4月12日,逾期未收到函复的业主裴先生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认为城管属于行政不作为。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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