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五项习俗列入广东民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11:26 南方都市报

  龙岗五项习俗列入广东民俗

  南澳舞草龙等习俗正在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报讯 (记者刘延春 通讯员周刚)南澳舞草龙、疍家渔民婚俗等五项龙岗习俗已经列入广东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昨日,记者获悉,南澳舞草龙、大鹏追念英烈习俗两项风俗正在申请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据了解,日前列入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共有104个,龙岗的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了南澳舞草龙、大鹏追念英烈习俗、龙岗舞龙、麒麟舞和疍家渔民婚俗。其中,有600年历史的大鹏追念英烈习俗(也称大鹏清醮祭),源于大鹏所城,是古代军旅文化和客家文化的交融。而南澳舞草龙有300余年历史,是漂泊海上的渔民在上岸后,对海的敬仰和对风平浪静的祈祷,体现了疍家人的精神实质。

  据介绍,这次入选的5个风俗,体现了客家人迁徙痕迹,以及客家、疍家两者文化风俗的融合。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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