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不是承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17:21 厦门网-厦门晚报

  市民反映某地下通道建起了“临时店面”,既影响通行又存在安全隐患。执法部门表示将尽快派人调查,如果问题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也会尽快把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昨日厦门日报)

  显然,比之以往一些部门习惯于“考虑考虑”、“研究研究”一类的回答,“尽快调查”、“尽快反馈”是大大地前进了一步,应该予以肯定。

  不过,考究这“尽快”的含义,又觉得有点不对头。因为,面对市民的吁求,相关部门该与时俱进,顺应信息化时代的潮流,以明确的承诺(例如“在×日(×月)内采取调查、反馈甚至更进一步的行动”)代替“马上”、“很快”、“尽快”等等语意不详的表达,以让市民真正满意。而且,去除其中包含的“习惯性”成分,部门回应中的“尽快”只能算是他们对解决问题的一种主观愿望,如果不给出个带有时限的承诺,则“尽快”也许会变成既让百姓失望,又让政府形象蒙尘的“一拖再拖”或“遥遥无期”。难道我们过去没有遭遇过这种以“尽快”来搪塞百姓的官僚作风吗?

  当然,机关作风今非昔比。但就如作战要立军令状一样,相关部门为何不能在面对百姓需求时,主动给自己加压,先用切切实实的承诺,回应百姓对于尽快解决问题的期盼,再用践行承诺的行动,展示自己立志改革、锐意进取的新精神风貌?

  作为普通市民,笔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在面对民生问题时,早些完成从“尽快解决”到“明确承诺”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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