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系列(之十六):晋商大院商标告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0:48 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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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中地区是明清晋商的故里。那些曾经创造过商业奇迹的晋商旺族们早已远去,只留下一座座大院豪宅,铭刻着时代变迁的印迹,讲述着家族兴衰的故事。经由百年时光的洗礼,有些大院虽然依旧能够找寻,但颓垣残壁之间,早已难觅当年的风采。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各地有关部门先后修复开放了五座晋商大院,祁县乔家堡村的乔家大院、祁县县城的渠家大院、太谷的曹家大院、灵石的王家大院、榆次的常家庄园。这几处晋商大院不仅浓缩了我国北方民居的建筑文化,同时作为晋商兴衰史的见证,大院里的一砖一瓦都蕴藏着晋商文化的脉络。

  伴随持续不断地开发与宣传,晋商大院已经逐渐成为国内旅游热点。青砖灰瓦的大院深宅与独特新颖的民俗文化交相辉映,让那些看惯了钢筋水泥的都市人耳目一新。然而,除了乔家大院以外,其他晋商大院的商标注册保护却一直都没有受到相应的关注,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抢注。其他企业和个人无法搬移、瓜分大院的固定资产,但运用注册商标的途径就可以轻松分享到大院品牌的无形资产。

  通过中国商标网,我们可以查询到有关晋商大院的商标注册信息,通过分析整理即可勾勒出晋商大院商标注册保护的轮廓。

  目前,国家商标局信息库中关于“王家大院”的商标信息共有17件,但属于灵石县王家大院民居艺术馆的仅有4件。伴随大院知名度在全国范围的不断提高,抢先申请注册“王家大院”商标的不仅仅局限于当地的企业和个人,而是已经发展到北京、山东、河南、黑龙江、江苏等地。此外,有关“曹家大院”、“三多堂”、“曹家大院三多堂”的商标也有17件,但属于太谷三多堂开发有限公司的仅有1件待审商标,其余商标均为其他个人或企业申请在先。

  虽然晋商大院商标资源的保护现状十分令人担忧,但可喜的是乔家大院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将“乔家大院”在国家商标局办理了全类申请注册;“王家大院”、“曹家大院”也已经开始部分类别的商标注册、异议保护工作;与之相比,“渠家大院”和“常家庄园”的商标保护工作还是止步未前。截止到目前,我们共查询到“渠家大院”商标3件,“常家庄园”商标4件,但以上商标的申请人或注册人都不是大院的开发商。换句话说,渠家大院、常家庄园不仅没有自己的注册商标,甚至也没有属于自己的待审商标。

  实际上,他人在先申请商标并不意味着其已经拥有商标专用权,商标在初审公告后进入异议期,三个月内无任何人提出异议才会被核准。2007年7月7日在第37类公告的 “王家大院”商标现正处于异议期,2007年9月7日即将在第39类公告的“三多堂”、“曹家大院”“渠家大院”商标也将进入异议期,大院开发商应该把握异议时机,保护自己的无形资产。

  在严峻的现实面前,晋商大院的开发商们确实应该尽快将大院商标的注册与保护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如何让大院旅游品牌建设在发展中加强保护、提高品牌价值。

  昭 昭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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