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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爱民:五项制度监督“从宽处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1:12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李爱华 臧禹清)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五项制度,对适用“从宽处理”案件的办案程序和办理结果进行法律监督,做到“宽而有度、不枉不纵”。五项制度即《从宽处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备案制度》、《被害人回访制度》、《轻微刑事案件审查制度》、《轻微刑事案件缓诉、再诉制度》、《在刑检工作中调解涉案民事纠纷的具体实施办法》。 李爱华 臧禹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