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镜抽检五成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1:1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省工商局日前委托检测机构对石家庄、邯郸、唐山、秦皇岛4市流通领域的眼镜质量进行了抽样检测,其中配装眼镜合格率为79.3%,太阳镜合格率为50%,老花镜合格率为81.2%。

  据悉,此次监测抽查了32个眼镜店,抽取样品101个批次,合格69个批次,合格率为68.3%。其中,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太阳镜的棱镜度、顶焦度、光透射比、产品标志;配装眼镜的顶焦度偏差;老花镜的产品标志等方面。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监测标志不合格的产品,将由当地工商部门责令经销单位暂停销售,向省工商局提交整改报告进行整改,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恢复销售;商品内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省工商局将委托当地工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罚。

  本次监测内在质量存在问题的眼镜及生产厂家

  

太阳镜抽检五成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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