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或将有权暂扣“黑烟车”行驶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2:31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谢克伟报道屡禁难止的“黑烟车”顽症有了解决招术:拟由公安、环保联合组成执法检查队,而对大气排放污染物超标或排放明显的“黑烟车”,将由交警暂扣车辆行驶证,责令限期维修,待复检合格后才发还行驶证。

  该规定已经写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14日审议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修正案(草案)》中。目前,由公安、环保联合组建的机动车排放执法检查队正在积极筹建中。

  修正案草案在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议案中提出的治理“黑烟车”顽症的办法受到关注。张良仪委员认为,在大力推广绿色环保的今天,解决“黑烟车”成为当务之急。公安、环保联合执法有利于形成合力,并且能快、准、狠地打击“黑烟车”。但目前在上海街头行驶的外地牌照的车辆非常之多,如何对外地牌照车辆进行检测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议长三角地区采取统一的“黑烟车”检测标准、手段、要求,解决长三角地区共同存在的“黑烟车”问题。

  昨天也有消息透露,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将对公交车辆进行摸底清理,让1700多辆高污染车辆退出运营,通过采用置换高等级排放电喷公交车来大幅度降低排放量减少污染,并要求企业只有申请到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才能投入运营。根据规划,在2010年前,内环线内400余条线路近万辆公交车全部置换成高等级公交车。

  同时,环保部门已根据国家新颁标准体系研究并报批了新的上海市柴油车排放标准,使检测结果与实际感观效果更加接近。本市将在2008年前全面建成新的检测方法体系,届时,包括公交、货运在内的柴油机动车都将按照新的标准进行排放年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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