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标签”引发消费者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3:22 燕赵晚报

  核心提示:

  外地来石的刘先生,在省会一家大型超市选购家电时,碰巧遇到某品牌的彩电在做促销活动。他看中了一台贴有“抢购”标牌的高清彩电,准备购买时,却被销售人员告知,做促销活动的不是这台彩电,而是另一台非高清彩电,刘先生顿感被商家“忽悠”了。

  □本报记者 杜慧 实习生 张丹 文/图

  【读者投诉】

  “知名家电卖场作出这种在商品价格上‘忽悠’消费者、‘挂着羊头卖狗肉’的行为,实在让我感到不愉快。事后,虽然工作人员找种种理由为此辩解,但他们的行为显然损害了我们消费者的权利。”8月10日,回想起在省会一家大型超市购买彩电的遭遇,来石做项目的刘先生仍是一脸不满。

  “抢购价1299元”?

  8月2日晚8时30分左右,忙完一天工作的刘先生和其他两名同事,来到了位于中山东路和体育大街交叉口附近的天客隆超市,在购买了一台美菱冰箱和一台海尔洗衣机后,他们还准备再购买一台电视机。

  在海信展区,他们看见一个特别醒目的标牌,贴在了一款高清彩电的左上角,标牌上清楚地写着“抢购价1299元”,而另一角则显示“海信HDP2919DM原价2299元”。

  一看这台型号为“HDP2919DM”的高清彩电原价和活动价相差1000元,他们一下子就被吸引了。三人一商量立即决定,“对,就买它了!”

  但该卖场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型号“HDP2919DM”的高清彩电并没有做促销活动,真正做活动的是另一款普通非高清彩电。

  听工作人员这么一解释,他们三人心里不由得产生一种被“忽悠”的感觉。

  抢购牌子挂错了?

  一位自称是当日家电卖场店长的人解释说,这是一场误会。一定是哪个工作人员将这个“抢购价1299元”的牌子挂错了。即使是这台“HDP2919DM”高清彩色电视机在做促销活动,其价格也不可能这么低。

  他告诉刘先生,“抢购价1299元”的电视机是另一款普通非高清电视机。从外形上看,这两个型号的机子没有太大区别。两者的区别就在于性能——高清和非高清。店长说,出1299元的价格,他们只能卖给刘先生一台普通非高清型号的电视机。

  可刘先生注意到,在海信的整个卖场并没有“抢购价1299元”的那款样机,又何来抢购牌子挂错之说?他当即提出这个质疑。店长表示,第二天给刘先生一个满意答复。

  商家应对“失误”埋单

  第二天,家电卖场表示,刘先生如果买那台非高清彩电,他们会另送一些促销商品。那台高清彩电是不可能以1299元的价格卖给刘先生的。

  听了这个答复,刘先生并不满意。他认为,既然卖场真正做活动的是一台普通的非高清彩电,那么,标有明显促销标志的牌子,就不该挂在另一台性能好、价位高的高清彩电上。因为这样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让消费者自认为捡了个1000元的“大便宜”,而且卖场有明显的“挂羊头卖狗肉”之嫌。他表示,卖场应该为他们的“失误”埋单。

  【记者调查】

  促销彩电一直没有样机

  8月10日下午,记者跟随刘先生来到了天客隆一楼的家电卖场。在海信展区内,那台型号为HDP2919DM的高清彩色电视机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台价位更高的高清彩电。而先前店长所说的“抢购价1299元”的那台普通非高清彩电,至今也没有出现在展区内。

  一位工作人员向刘先生解释说,那台型号为HDP2919DM的高清彩电样机已经返回厂家了。因为样机一般不对外销售,而要全部返厂。

  可随后,刘先生在其它品牌展区内却看到有1台标有“样机销售”的电视机,于是就对海信工作人员的话提出质疑。该名工作人员先是一愣,而后忙解释说:“厂家和厂家不一样。有的电视是厂家上的样机,有的电视则是家电卖场上的样机,海信的样机是不允许销售的。”

  刘先生认为,既然厂家销售电视机会有样机,那就应该把促销的这款非高清彩电摆出来,挂上“抢购价1299元”的促销牌,而不应该把这个非高清彩电的促销牌挂在另一台高清彩电上。

  可那位工作人员又说,在这个卖场,那款型号为HDP2919H的非高清彩电并没有样机。他说,即使库房有货,也不能作为样机,“样机是要由厂家直接给的”。

  两种型号彩电被“移花接木”

  至于把“抢购价1299元”的促销牌挂在了另一台高清彩电上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还解释说:“因为两台电视外形一样,只是在功能、清晰度上稍有不同。非高清电视没有样机,而高清电视库房里已经没货,所以就把1299元的标签贴在了高清电视上,只是标签上没有标明型号而已。”

  他说,他们是为了方便向顾客介绍,才这么做的。

  为证明自己的说法,这位工作人员说出了让人震惊的话:“如果我们不向顾客解释,一般人根本看不出这两台机子有什么不同,如果我把1299元的机子当成2299元的卖给你,你也发现不了。”他说,很多消费者都是看外观买机子,根本不注意型号,而这两台电视的外形都一样。除了型号、高清与非高清的区别外,两款电视没有太大的区别。价格方面,那款非高清彩电的原价大约为“一千五六”。

  他接着说:“当然,我们也不会欺骗消费者。我们会事先就告诉买家,1299元的机子是另一台普通非高清的机子”。8月2日那天,接待刘先生的工作人员是另一品牌的售货员,她并不知道内情。如果她知道这个情况,也就不会有这样的误会了。

  从直观上看,1台机子上贴有两个价格,且两者之差为1000元。往往消费者认为买这个值,自己可以捡个“1000元的大便宜”,谁还会太注意工作人员轻描淡写地解释着“高清”与“非高清”的区别。商家的这种做法很像是“挂着羊头卖狗肉”。

  最终,商家还是表示,如果刘先生买那台非高清彩电,他们会另送一些促销商品。那台高清彩电是不可能以1299元的价格卖给刘先生的。

  【消协说法】

  商家的行为不规范

  对于商家这种将促销牌挂在非促销商品上的做法,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表示,这是经营者在管理上或是在促销行为上的一种不规范行为,完全漠视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他说,不论商家出于何种原因,像这样一种商品上出现两种价格,甚至把低价商品的价格标在高价商品上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促销面前要冷静

  孙副秘书长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商家各种各样的促销行为面前,要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若有疑惑,应尽量通过咨询的方式把问题搞清楚,以免被“聪明”的商家“忽悠”。同时,消费者要树立自己的维权意识,像刘先生这种善于维权,并保留证据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

  【律师点评】

  商家应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王全印律师认为,商家贴出该电视机型号及价格的标识,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中卖方发出的要约。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旦作出,要约人即将自己置于一种特定的地位,即一旦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可成立。

  根据本案事实,一个特别醒目的标牌贴在了一款高清彩电的左上角,标牌上清楚地写着“抢购价1299元”,而另一角则显示“海信HDP2919DM原价2299元”。其行为符合要约的特征,已构成要约。故在刘先生承诺购买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已成立。因此,商家应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商家如不履行合同,消费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商家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商家如认为合同的履行有失公正,也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

  商家作为商品经营者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游”字头为何拒绝残疾人“优待证”》追踪之二

  “游”字头公交车

  今起执行“免、减”票制

  本报讯 (记者 安迪 实习生 陈海波) 昨日,记者从市公交总公司获悉,游5、 游6、游7区别市内、市外路段的分界点目前已经确定。今日起,伤残军人、盲人、依靠辅助器具行走的下肢体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干部和70岁以上老人,只要持本人有效证件,就可以免费乘坐“游”字头公交车的市区路段。而跨路段乘车,则仍需半价购票。

  据市公交总公司营运处负责人介绍,区别市内、市外路段的分界点,游5为华柴站(含),游6为傅山肿瘤医院站(含),游7为省警官培训中心站(含)。这一界定表明,游5线路新百广场——华柴为市区路段,华柴——抱犊寨为市外路段。游6线路赵佗公园——傅山肿瘤医院为市区路段,傅山肿瘤医院——动物园为市外路段。游7线路新百广场——省警官培训中心为市区路段,省警官培训中心——龙泉寺为市外路段。

  根据此前承诺,市公交总公司营运处负责人重申,从今日开始,伤残军人、盲人、依靠辅助器具行走的下肢体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干部和70岁以上老人,只要持本人有效证件,如本人的《残疾军人证》、《残疾人证》、《敬老优待证》、《老干部离休证》和《老年人乘车证》,就可以免费乘坐“游”字头公交车的市区路段。而跨路段乘车,上述5类优待乘客则仍需半价购票。

  “以游5公交车为例。”市公交总公司营运处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根据“免、减”票制规定,伤残军人、盲人、依靠辅助器具行走的下肢体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干部和70岁以上老人,只要持本人有效证件,可以免费乘坐新百广场——华柴站位(含)市区路段,而在华柴——抱犊寨之间上下车,或跨越市内市外路段乘车,则需按其全程票价的一半即1元购票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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