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兄弟”昨过堂供词相互“打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3: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黑兄弟”昨过堂供词相互“打架”
“黑龙会老大”冯志希。
“黑兄弟”昨过堂供词相互“打架”
冯志希的弟弟冯志钊。

  ■ 本报记者毕征 实习生龚恩泽、阚文文

  “不是”、“不知道”、“不清楚”、“没有”、“没做过”、“没印象”……被告席上的“黑龙会老大”冯志希在接受庭讯时张口就说“不”,对于指控几乎全盘否认。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黑龙会”涉黑一案的审理进入第二天。上午10时许,在所有“马仔”逐个过堂完毕后,该组织“核心人物”冯氏兄弟终于“压轴出场”,接受庭讯。

  庭审关键词:黑龙会

  冯志希:我从来没听说过什么黑龙会

  冯志钊:黑龙会的最高层就是我和我哥

  “我从来没听说过什么黑龙会,直到接到起诉书我才知道这个黑龙会!”“黑老大”冯志希一开口就让人“大跌眼镜”。“那你听说过‘青龙帮’、冯氏开发有限公司’吗?”公诉人追问。“不知道”,冯志希的回答很干脆。而在之前的审讯中,多名组织成员均供述冯志希和冯志钊是该组织的“第一层次”,冯志希却矢口否认了组织的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他在回答公诉人员和法官的问讯时说得最多的就是“我不知道”和“不是”。当被问到是否有与其他被告一起进行“拜关二爷”的仪式时,冯志希回答:“我天天都有拜,但都是一个人拜,从来没有与他们一起拜过。”

  继冯志希之后出庭的弟弟冯志钊认罪态度则好于其兄,受到了公诉人的赞许和鼓励。他承认了黑龙会的存在,但只承认自己是“参与者”而并非“组织者”。他还承认,他与哥哥以及其他几个骨干“一起拜过关二爷”。但对于公诉人“拜关二爷时冯志希是否站在最前排”的问话,冯志钊推称“没印象”。尽管多次试图为自己和哥哥开脱,但其最后不得不坦承:黑龙会的最高层,“就是我和我哥”。

  庭审关键词:围攻村委

  冯志希:围攻村委是村民自发的行为

  冯志钊:围攻村委是村长叫我们去的

  对于聚众围攻村委、强占大纲领村建筑工程的指控,冯志希给出的回答竟是:“这个不是我组织的,是村民自发要去的。”他还称其原因是村委会将工程包给外村的人来做,村民对此不满,所以才去找村委会“理论”,并称“没有采用任何过激的手段”。

  法官对此忍无可忍,当庭训诫:“法庭之所以把你们兄弟安排在最后出庭,就是要从对其他被告人的法庭调查中掌握你们的基本犯罪事实,你要清楚你不如实回答法庭讯问的法律后果。”

  此后出庭的冯志钊则宣称:“当时是村长让我们去的。”而据了解,村委当时只是要进行招标,并未确定工程归属。

  冯氏兄弟甚至否认接到了工程,法官遂问其如何解释村委给的18万元工程款?两人均支支吾吾,难以自圆其说。

  庭审关键词:凶器

  冯志希:刀和铁管不是凶器是生产工具

  冯志钊:枪不是捡来玩的就是朋友送的

  在庭审中,冯氏兄弟为了开脱罪责想出了很多奇怪的借口。对于在自家鱼塘旁用作“组织据点”的竹棚里发现的大量刀具和铁管,冯志希给出的解释是:“这些都是我用来搭竹棚的,不是凶器。”对此,公诉人反问道:“那你是说这些刀和铁管是你的生产生活工具了?”“是。”冯志希大言不惭。

  警方曾在冯志钊姐姐的家中搜出属于冯志钊的3支猎枪和60发子弹,对此,冯志钊解释称:“枪是从外边捡来的,并且从来都没有使用过,只是偶尔玩一玩。”至于在其车内找到的枪支,则被解释为“一个朋友所赠”。

  庭审关键词:两条人命

  冯志希:打人的人(马仔)我都不认识

  冯志钊:基本都认识只是联系不多

  其他十三名被告中,除了弟弟冯志钊、冯镜威和“2003年在看守所结识”的冯志君,冯志希通通都称“不认识”,也否认有“花名册”,更没有发展中小学生“入会”。

  对于故意伤害致两人死亡的事件,冯志希称当晚7时多和朋友在外吃饭喝酒时接到电话,称冯家竹棚里的DVD被偷,但“DVD不值钱”,因此没有理会也没有下达任何指示。到了11时多,有人通知他去拿“小偷”的“认罪书”,他才赶到现场并“踹了两脚、扇了几记耳光”。“那些打人的人你都不认识吗?被害人当时的伤势怎样?”法官问。“基本都不认识,伤重不重,天太黑,我看不清楚。”冯志希依然故我。法官当即质问:“你家的DVD丢失,你都不在乎损失,但是一群你都不认识的人帮你捉了偷东西的人,还把人打了个半死,你觉得可信吗?”

  “农村都是这样的,见了贼,不认识的人也会帮你出手的……”冯志希顽抗到底。

  冯志钊则承认其余的同案被告“基本都认识。只是联系不多,路上碰见了才说话”。

  庭审关键词:故意伤害

  冯志希:抛伤者于公交站是怕他回去不好坐车

  冯志钊:强喂葡萄糖只为捉弄吓唬“假药贩子”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冯志希声称自己在那起“打死小偷”的故意伤害案中曾经令手下将一名奄奄一息的受伤者送到808路公交车的车站,并要求他们报警。当问及这样做的理由时,他的回答是:“怕他回去不好坐车,送到公交车站,人也多也方便他们回家。”而事实是,因未得到及时的救治,被害人陈某因失血性休克宣告不治。而另一名所谓的“小偷”刘某,则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另据指控,2005年11月16日中午1时许,冯氏兄弟以怀疑江某售卖假药为由,采取持铁管殴打、恐吓的方式抢走江某身上的银行卡,逼问出密码后提款10000元。当晚,冯志钊还以不明药物强行灌喂江某,幸而被巡逻的公安人员发现,将江某解救。当被问到在抢劫案中为什么要给被害人强行喂药时,冯志钊声称自己喂的不是药物而是“白糖”,并解释说自己“喜欢吃甜的,什么糖都会买一些”。法官质问:“你总会随身携带一包葡萄糖吗?”冯志钊答:“放在车里,其实是包葡萄糖,我一想他(指被害人江某)是卖假药的,所以就想‘玩一下’,吓唬一下他……”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本案预定于今日结束庭审。

  “黑龙会”审理进入第二天 冯氏兄弟“压轴”同堂受审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07电子产品竟争力分析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