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案马英九一审判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3: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特别费案马英九一审判无罪
记者招待会现场。
特别费案马英九一审判无罪

  马英九:我现在终于听到来自法庭正义的声音。

  陈水扁:这还不是最后的确定结果。

  本报讯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昨日上午由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目前,全案仍可上诉。

  台北地院:

  检方笔录无证据能力

  有关证人吴丽洳笔录争议部分,合议庭在判决书中指出,检方笔录确有断章取义之处,且有笔录记载与实际答问不符之处,因此检方笔录无证据能力,应以法院勘验笔录代之。

  经手特别费的台北市政府秘书处出纳吴丽洳今年1月25日接受检察官侯宽仁侦讯,但她在法院7月10日庭讯中提及“检方侦查笔录与其所述意思不符”,辩护律师因此在7月23日庭讯申请勘验侦讯录音带。

  根据台北法院判决,检方侦查笔录记载,或检察官以假设性用语“理论上”提问,笔录问题及应答却略而未显,或仅是证人以口头语“对”、“嗯”之词,而非针对问题,也非笔录记载的肯定答复,甚至实务上整理证人回答以为记录,也未见如此差异,显见笔录确有断章取义之处,且有笔录记载与实际答问不符之情。

  对此无罪判决,台北检方表示,待看到法院判决理由后再作回应。检察官侯宽仁稍后则回应说,“尊重司法判决。”

  马英九:

  “虚耗应到此为止”

  对于特别费案一审获判无罪,马英九昨日上午11时50分召开记者会,除感谢和他一起奋斗半年的律师朋友,也谈及个人的感受。马英九以一句话道尽自己的心情:“虚耗应到此为止!”

  马英九说,这半年来,他自己感到相当悲愤,但仍期待司法公正。他在爱乡向前行的行程中,接受老农的安慰,忍辱负重,经过十次开庭,他每次开庭都到庭并仔细聆听,现在终于听到来自法庭正义的声音。

  马英九强调,自己未来一定要为台湾的清廉和正义继续打拼,这个案子攸关全台数万名现在在职以及卸任的人,在特别费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官对特别费的设计和历史沿革,包括客观的属性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认知,法院都作了详细的认知和交代,是一个有里程碑的高度判决。

  国民党:

  检察官不应上诉

  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获判无罪,多位国民党“立委”昨日呼吁各方统一法律见解前,检察官不应上诉,同时要求政治力勿介入司法。

  国民党团副书记长周守训说,特别费案已困扰政局一年多,国民党乐见司法独立判决,还马英九清白。但接下来检察官不应浪费社会及司法资源提出上诉,在各方统一法律见解前,就此打住。

  国民党团建议,为了杜绝争议,避免制造更多“首长”支领特别费的冤案、假案,“法务部”除“实质补贴”说外,应该更积极统一各方法律见解,邀“最高检察署”召集检察长会商,平息纷争。

  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呼吁,检察官应尽速处理民进党“四大天王”的特别费案作统一见解。

  “立法院长”王金平昨天恭喜法院还马英九清白。他认为,特别费案是众人共业,由一人承担不公平,能形成判例很好。

  谢长廷:

  对判决结果不便评论

  2008年“大选”马英九竞争对手谢长廷听到消息后,在回答媒体询问时只讲了一句“不便评论”。

  在得知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无罪后,陈水扁说,这还不是最后的确定结果,不过,他不否认这对民进党的选情将造成冲击。

  (人民、中新)

  马英九判无罪

  台股瞬间急飙

  在环球股市下跌危机中,台股近日也偏软。昨日开盘之后,9时30分左右跌到最低点,下挫约98点。但在10时马英九获判无罪传出的一刻,台股大盘出现上扬急攻,在短期政治疑虑消除下,观望气氛顿除,大盘随后一路振荡拉高。至中午12时,加权指数上涨37.37点。

  审理大事记

  全案历时4个多月

  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年2月13日检方侦结起诉,台北地院从4月3日首度开庭至7月31日辩论终结,审理时间长达4个多月。

  以下是全案审理大事记:

  ——2007年2月13日,检方侦结。依起诉书,马英九遭起诉罪名是“贪污罪中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认定贪污所得总计新台币1117.62万余元。其秘书余文被查出涉嫌贪污76万元,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起诉。此外,廖鲤、李克齐、孙振妮、方惠中、张钧纶等市府员工,则遭缓起诉处分。

  ——4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马英九以“被告”身份陈述答辩意旨。

  ——4月17日,检、辩提列证据清单,检辩就证人供述证据力展开攻防。

  ——5月8日,台北地院合议庭裁定包括法务部发布咨询意见书、马英九在去年9月7日接受中天新闻专访、9月18日接受台北市议员颜圣冠议会答询内容等都具有证据能力。

  ——5月22日,台北地院合议庭裁准检辩传唤包括前“行政院副主计长”张哲琛在内14位证人。

  ——6月5日,张哲琛出庭。

  ——7月3日,台北地院传唤马英九担任市长时的三位前后任秘书孙振妮、方惠中、孙丽珠作证。

  ——7月10日,台北地院传唤刘静蓉、吴丽洳与赵小菁3位前后任经手特别费的台北市政府秘书处出纳。

  ——7月19日,报载节录检方光盘讯问笔录内容,引发“笔录制作不实”争议。

  ——7月23日,台北地院合议庭当庭勘验光盘。

  ——7月24日,台北地院提示相关证卷。包括逐一提示29位检方证人的供述证据、36项的非供述证据等。

  ——7月31日,台北地院辩论终结。

  ——8月14日,台北地院宣判马英九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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