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号与学生身份证号一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3: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钰凤)今秋起,佛山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拥有新的学籍号。由广东省教育厅颁布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执行。记者昨日从佛山市教育局获悉,暂行办法要求学生身份证号与学籍号统一,这将是学生学籍号管理方式的一大创举。

  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将统一编定学籍号,学籍号与学生公民身份证号相同,未办理公民身份证的按照有关规定编定临时学籍号。佛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有关负责人称:“用身份证号统一学籍号,对于用电子档案记录学生的成长十分有利。”这一举措意味着,佛山50余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拥有与身份证号码相同的新的学籍号。

  目前,佛山市教育局正在酝酿暂行办法在佛山市的实施细则。该负责人称,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时以身份证号作为学籍号进行注册,执行起来没有难度;但是,对于老生的原学籍号如何处理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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