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酝酿修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4:20 深圳特区报

  我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酝酿修订

  权利人维权保护将更具操作性

  【本报讯】(记者杨柳纯实习生吴镇山)昨天,《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修订立法座谈会在银湖旅游中心召开,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高新办等部门和企业、中介机构代表近百人出席会议。目前,条例修订工作进入攻坚阶段,计划月内将修订草案提交市法制办审核。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徐友军表示,《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于1996年正式施行,对我市技术秘密的保护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该条例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座谈会上,各界代表对修订工作提出建议。市公安局代表认为,行政、民事和刑事属于不同层次的保护,因此在门槛设计和保护手段上也应体现出不同的梯度;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的个人,应给予一定奖励,这有利于鼓励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保护员工利益。市法院代表认为,根据司法审判经验,竞业限制的期限从3年缩短为2年比较合适。

  在广泛征求各界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修订立法小组成员达成两个共识:一是平衡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二是增加有关技术秘密保护的程序规定,使技术秘密权利人的维权保护更具操作性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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