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马英九一审获判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5:0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图文:马英九一审获判无罪
图文:马英九一审获判无罪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图为:马英九

  图为:民众欢呼

  历经4个多月的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一审宣判,台北地方法院认定“特别费”属于“实质补贴”性质,因此判马英九无罪。结果一出,“蓝营”为司法终于还马英九清白而欢呼雀跃,“绿营”人士则有点不服。虽然还不知道检方是否会提出上诉,但一审的无罪判决,对于参加明年“总统大选”的马英九来说,绝对是一大利好。半年来被特别费事件缠得“悲愤莫名”的马英九,终于可以舒一口气了。

  法院:“特别费”实质是补贴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上午由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书主文只有五个字:马英九无罪。判决书理由部分认为,马英九是“沿袭依例被动领用”具实质补贴性质之“特别费”,没有施用诈术,也没使任何人陷于错误。

  马英九“特别费”案于今年2月13日侦结,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依“贪污治罪条例”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将马英九起诉。随后马辞去国民党主席职务。此案从4月3日首度开庭,迄7月31日辩论终结,8月14日一审宣判。台湾是三审终审制,如检方有疑义仍可上诉。

  此案具有“指标”意义

  台北地方法院当天判马英九无罪,法院采纳“法务部”见解,认定“特别费”具实质补贴性质。岛内法界人士呼吁检察机关应以本案法院的认定为指标,统一“特别费”案侦办标准。

  “法务部政务次长”李进勇表示,当初就“特别费”所提意见是向“行政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属于内部文件不涉及个案,检察官对个案的认定,本部门予以尊重。李进勇指出,侦办“特别费”案件是否应有统一见解,由“最高检”召开会议,“最高检”先前所召开的会议未作出统一见解,是顾虑案件仍在审理中,先作统一见解将对判决不尊重,目前马英九“特别费”案尚未定谳,当时会议中考虑的因素还存在,是否要作统一见解,尊重“最高检”决定。

  据了解,台湾的“特别费”制度立意在补贴“首长”因公务支出薪资的不足,对“特别费”采取“从宽认定”,目前岛内还有6500名“首长”卷入当初使用“特别费”是否涉嫌违法的争议。

  马英九:终于听到正义的声音

  当天中午,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无罪后,马英九在台北举行记者会,形容半年来他悲愤莫名,呼吁“虚耗到此为止”。

  马英九说,在2月13日被台北地检署以涉嫌“贪污罪”起诉,到昨天满半年,半年来他悲愤莫名,但坚信自己清白并期待司法公正。每次开庭他都准时到庭,细心聆听庭讯的进行。经过十次开庭后,他和所有坚信清廉、正直价值观的人,终于听到来自法庭正义的声音。

  听闻判决,守候在台北地方法院外的数百名民众挥舞旗子、标语,高呼“马英九清白”、“支持马英九”等口号。

  国民党:呼吁检方不要再上诉

  马英九一审被判无罪,对审判结果,岛内泛蓝阵营相关人士多表欣慰,并呼吁检方不要再上诉。

  多位国民党“立委”14日呼吁各方统一法律见解前,检察官不应上诉,同时要求政治力勿介入司法。国民党团副书记长周守训说,“特别费”案已困扰政局一年多,国民党乐见“司法独立”判决,还马英九清白。但接下来检察官不应浪费社会及司法资源、提出上诉,应在各方统一法律见解前,就此打住。

  “蓝营”欣慰“绿营”不服

  国民党主席吴伯雄说,虽然只是一审宣判,但马英九获判无罪值得欣慰;经过这段波折,将更有信心作为马英九的竞选动力。亲民党“立院”党团总召集人傅昆萁当天表示,还马英九清白,司法重见阳光。

  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当天恭喜法院还马英九清白。王金平认为,“特别费”案是众人共业,由一人承担不公平,能形成判例很好。

  台“法务部长”施茂林表示,法院的判决是根据什么来判,他还没有看判决书,但基本上一定有相当的依据和心证,“法务部”立场是尊重判决。

  马英九的竞争对手谢长廷听到消息后,在回答媒体询问时只讲了一句“不便评论”。在得知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无罪后,民进党“立委”谢欣霓则表示,无法接受。吕秀莲对审判结果表示,“尊重司法,但三审定谳才算数”。对审判结果,陈水扁昨日强颜欢笑,称这还不是最后的确定结果。“行政院长”张俊雄则对审判结果表示,“司法方面的事情,我们都予以尊重,此案还在诉讼当中,不做任何评论。”

  台股瞬间由绿翻红涨百点

  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上午10点宣判,原本下跌50多点的台北股市在瞬间翻扬而上涨50多点,集中市场加权股价指数在短短几分钟内拉抬上涨百余点。

  据报道,台北股市14日开盘上涨13.58点,加权股价指数以8952.54点开出,受到马英九“特别费”案即将宣判影响,市场充满不确定性因素,大盘开高走低,9点30分左右一度下跌近百点,指数来到8840点,随即缓步向上。在10点传出马英九被判无罪后,大盘随即由下跌50余点瞬间拉升为上涨20余点,1分钟后大盘再向上拉升为上涨50余点,10点07分,加权股价指数来到当天的高点9007.63点,上涨68.67点。

  链接

  马英九“特别费”案回放

  2006年8月2日民进党“立委”谢欣霓向“高检署查黑中心”告发,指马英九挪用“特别费”当生活费,存款暴增。“查黑中心”4日签发“查字第18号”案,交由检察官侯宽仁调查。

  2007年2月13日“高检署查黑中心”宣布,以贪污罪嫌起诉马英九,涉嫌“诈领”1117万元。

  2007年4月3日至2007年7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经过多次庭审,马英九坚称自己清白。民众也高呼“马英九,清白”。但是7月31日,马英九“特别费”案辩论终结时,台检方又追加马英九两项罪名:“背信罪”与“渎职罪”。

  2007年8月14日该案一审判决,马英九获判无罪。 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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