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猪肉等供应 低保者月增补助至少1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7:26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国务院13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落实促进生猪等副食品生产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

  通知说,近期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已成为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对于当前某些产品出现供求偏紧、价格上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些问题正在得到缓解。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得力,措施不具体等问题,使中央出台的政策没有及时得到落实,延缓了副食品生产的尽快恢复。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抓好秋粮生产,确保各项补贴8月31日前发放到农民手中。

  要做好主要副食品供应工作,各地要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副食品生产、购进、库存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完善稳定副食品供应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如发生断档、脱销,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商务部要会同各地对今年中秋、国庆“两节”猪肉供应作出安排。猪肉主销区省、直辖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将地方储备充实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各地储备情况要在8月31日前向商务部报告,商务部在9月上旬进行检查。

  各地要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助,从8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对象实际补助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15元。各地要确保补助资金8月31日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要保障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好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发放工作和困难学生补助,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秋季开学时,要将政府安排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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