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查处哄抬物价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8:00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 国务院13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落实促进生猪等副食品生产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

  通知说,近期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出现明显上涨,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已成为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带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是粮食、猪肉等,这与当前国际市场粮油及初级产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等密切相关,但也存在少数经营者趁机合谋涨价、哄抬价格等现象。

  对于当前某些产品出现供求偏紧、价格上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些问题正在得到缓解。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得力,措施不具体等问题,使中央出台的政策没有及时得到落实,延缓了副食品生产的尽快恢复。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形势的严峻性,切实落实各项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

  一是切实抓好秋粮生产,力争实现秋粮增产增收。

  二是认真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目前中央财政已下拨全部能繁母猪补贴资金,预拨50%的能繁母猪保费补贴资金,各地要尽快落实地方负担的补贴资金,于8月15日前发放到饲养者手中,各试点保险公司要从8月15日起开始办理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财政部要在9月15日前将剩余保费补贴资金全部下拨。各省(区、市)政府要在8月31日前制订对担保机构生猪生产贷款风险予以必要补助的具体方案。要落实生猪防疫措施。

  三是切实保障副食品市场供应。各地要对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副食品生产、购进、库存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完善稳定副食品供应应急预案。如发生猪肉等副食品断档、脱销,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商务部要会同各地对今年中秋、国庆“两节”猪肉供应作出安排。要完善猪肉储备体系,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猪肉主销区省、直辖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将地方储备充实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各地储备情况要在8月31日前向商务部报告,商务部在9月上旬进行检查。

  四是加强副食品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各级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部门近期重点加强猪肉等副食品监管。要严格价格执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合谋涨价行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短缺数量、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行为。

  五是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各地要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助,从8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对象实际补助每人每月增加不低于15元。中央财政要在8月15日前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省份拨付补助资金,各地要确保补助资金8月31日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要保障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副食品供应。秋季开学时,要将政府安排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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