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住房问题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8:11 法制日报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政府的基本责任。世界各国的经验都告诉我们,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不能仅仅靠市场机制解决,而需要政府通过公共服务给予一定帮助……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求各政府部门及时转变职能,要随着房地产市场以及房改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住房管理的相关政策,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保障资金、建设用地等政策。

  ———《人民日报》

  背景:国务院8月14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人民日报》对此进行了评论。

  法治未来在青年人身上

  中国的法治和政治注定要进入改革和发展的艰难期和关键期,甚至可能是反复期和滚石期。你们是否已做好了迎接艰险的准备?所以我要告诉大家的是,你们这一代必将成为负重的一代……石头滚到山下了,需要我们去重新推上来,跨越峡谷时藏羚羊以自己牺牲而作后辈跳板的精神才是法治不绝的希望。中国未来更光明的法治、良政与善治就寄托在你们身上。

  ———徐显明

  背景:这是作者在中国政法大学2007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上致辞时说的一段话。

   警惕法律准备期的裁员

  从法律颁布到正式实施,往往存在一个时间差,为社会各方提供一个心理和行为方式的调整适应过程,并为法律实施者充分筹集相关资源留出空间。是为“法律准备期”。眼见劳动合同法将帮劳动者重拾“铁饭碗”,少数企业有可能通过大规模裁员的办法规避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有关人士的“提醒”,不能不让我们注意和警惕。

  ———《大众日报》

  背景:劳动合同法即将正式实施,《大众日报》对此进行评论。

  民法已成“显学”

  中国民法学,这条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已经流淌了一百年的河流,虽然历经曲折、艰险、转向、停滞,终究没有改变前进的方向。因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机遇,中国民法学以其长足的进步、优异的成就和卓越的贡献,受到社会的关注和尊重,已成为一门“显学”。

  ———梁慧星

  背景:这是作者为庆祝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30周年所作学术讲演中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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