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特权车“耍狠”治标更要治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8:11 法制日报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专项行动,治理政法干部和民警驾驶非法机动车及交通违法行为。8月13日是专项行动的第一天,检查人员共检查警车53辆,其中有问题的就有34辆。据统计,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大部分不着警服;驾驶证、行车证、警官证(工作证)不齐全;警车未进行审验。

  应该说,河南郑州市委政法委开展的这一专项整治行动,确实有着颇为直接而积极的意义。因为这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相对减少一些特权车街头“耍狠”的情况。

  公安、司法等职业本身确实很不容易,他们不仅要时刻解民忧、保平安,更要动不动就抓劫匪、破要案,可谓是起早贪黑、出生入死。让他们使用的车辆享有一定的特权,这本身其实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遗憾的是,近年来,由于一些警务人员特权思想膨胀,即使不是执行紧急公务,也驾驶着警车乱鸣警笛、乱闪警灯,随意影响社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更有甚者,一些非警务人员还驾驶警用车辆,抢超抢赶、闯红灯、乱停乱放,在群众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而针对一些特权车动不动就街头“耍狠”的做法,各方面其实一直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应对。在法律制度方面,早在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已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车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同时,公安部也明确规定:除执行公务之外,其他的警车不允许闯红灯、超车和乱停车,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将严格查处。在临时措施方面,这几年来,针对少数民警不遵守交通法规,开“霸王车”、“特权车”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的现象,湖南等一些地方更是一度取消了“O牌”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全部换发地方号牌。而像河南郑州这样采取专项整治活动,各地实际上也并不少见。但遗憾的是,各地一些特权车似乎还是没有被“管住”,以至于出现了53:34这种让人震撼的比例数字。

  当然,这其中,一方面显然在于相关的法律制度本身并没有得到最为有效地贯彻执行,这实际上似乎已是当前我国诸多社会问题得以不断发生的共同原因。而扣除制度相对失灵的因素,特权车背后那根深蒂固、发枝散叶的特权思想,俨然是其中较为根本的原因。不难发现,现实生活中之所以会存在和出现如此大量的特权行为,其实正是在于某些有特权的人在刻意地放纵自己的特权,任由其蔓延、滋长。

  “其身不正,其令难行”。公安等司法执法人员,不仅担任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更肩负着维护法律的尊严、纠正社会不良行为的责任。因此,要想更为有效地减少和消灭各种问题特权车,不仅需要采取一些临时的专门清理整治活动,更需要那些拥有一定特权的人本身充分地认识到开特权车、霸王车的严重性、危害性,进一步清除头脑中的特权思想,并更多地从相关制度上入手,积极铲除滋生特权的土壤;否则,只要官本位、权力本位、特权本位的思想还在继续发挥支配性作用,只要某些人手中的权力始终难以得到有效管制,那么,今后必然还会不断有人突破、架空相关的法律制度,开着特权车到处耀武扬威,横冲直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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