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前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人“摸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8:11 法制日报

  本报沈阳8月14日电 记者霍仕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在全省中级法院中成立了首个少年法庭。据悉,少年法庭开庭审理前,将派出法院选聘的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人的状况进行摸底,开庭将在专门设置的法庭中实行“圆桌审判”。

  具体做法是,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前,沈阳中院将派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人的家庭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并形成一份报告,在庭审中出示。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将成判决参考。

  昨日,沈阳中院对首批选任的50名社会调查员下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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