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股指期货市场将实行跨市场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8:1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14日讯 记者周芬棉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等五家机构,昨日在沪签署了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系列协议。

  证监会有关负责任人指出,随着股指期货筹备工作的逐步推进,如何防范和化解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后可能出现的跨市场风险,成为摆在各有关机构面前的重要问题。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都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监管经验,各自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防范体系。为此有必要建立跨市场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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