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案马英九一审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8:19 大河网-大河报

  

“特别费”案马英九一审无罪
据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14日上午10时由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

  判决书认为,马英九是“沿袭依例被动领用”具实质补贴性质之特别费,没有施用诈术,也没使任何人陷于错误。对于引起争议的证人笔录部分,判决书裁定检方笔录无证据能力,应以法院勘验笔录代之。判决书还表示,判无罪的关键是合议庭认定,特别费是实质补贴,从1970年开始,都采取宽松的认定。马英九把特别费用于公益,未图利自己,检方都是假设性的问题,因此不予采认。

  听闻判决,守候在台北地方法院外的数百名马英九支持者及国民党员挥舞旗子、标语,高呼“马英九清白”、“支持马英九”等口号。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则激动得当场流泪。几乎与此同时,台湾股市急飙100点。

  临近正午,马英九(上图右二)在律师陪同下,于台北理律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记者会。面对挤爆现场的上百名记者,他形容个人感受可综合成一句话:“虚耗应到此为止。”

  马英九说,在2月13日被台北地检署以涉嫌“贪污罪”起诉,到昨天满半年,半年来他悲愤莫名,但坚信自己清白并期待司法公正。每次开庭他都准时到庭,细心聆听庭讯的进行。经过十次开庭后,他和所有坚信清廉、正直价值观的人,终于听到来自法庭正义的声音。

  对审判结果,岛内泛蓝阵营相关人士多表乐见和欣慰,并呼吁检方不要再上诉。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说,马英九因特别费案历经一年多的折腾,但民进党所谓“四大天王”的特别费案,只比马英九的案子晚举发一个月,检方却到现在都没有传讯,这种情况十分不合理。

  而泛绿阵营则多不做评论,个别民进党“立委”表示无法接受将再上诉,而陈水扁称这还不是最后的确定结果。不过,他不否认这对民进党的选情将造成冲击。

  2006年8月,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迅速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2月13日对马英九提出起诉。随后,马英九宣布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并参选下任台湾地区领导人。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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