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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费案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9:27 南方日报
特别费案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 法院认定特别费是实质补贴,预计检方将提起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14日上午一审判决前台北市长马英九涉嫌特别费案,马英九一审获判无罪,至于台北市长室秘书余文则被判有期徒刑2年4个月,但因减刑条例缩减为1年2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在场一直等候结果的马英九支持者及国民党员得知消息后,欢喜若狂,高声欢呼起来,更不断喊着“马英九加油”。 本报综合报道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判决书中合议庭认定,马英九无诈术,无不法,没有犯意。 合议庭认定,侯宽仁的笔录是假设性问题,跟事实不符,有断章取义情况,违反刑事诉讼法,不具证据能力。同时合议庭也针对特别费做出裁示,认为采宽松实质认定补贴说。 “虚耗应到此为止” 对于特别费案一审获判无罪,马英九14日上午11时50分召开记者会,除感谢和他一起奋斗半年的律师朋友,也谈及个人的感受。马英九以一句话道尽自己的心情:“虚耗应到此为止!” 马英九原定11时30分出席记者会,但由于马英九坚持听完长达56页的判决书,以致记者会延迟。 “终于听到正义的声音”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马英九说,这半年来,他自己感到相当悲愤,但仍旧期待司法的公正。他在爱乡向前行的行程中,接受老农的安慰,忍辱负重,经过十次开庭,他每次开庭都到庭,而且仔细聆听,现在终于听到来自法庭正义的声音。 马英九说,在审判的过程中,相信在侦查中引发争议的动作,也引发关注,这在判决书中,也都有所交代。马英九说,这应该不是他才有的待遇,他相信,一定也有其他的人,也遭致类似的待遇,像是先以关系人传唤然后改列被告等。马英九认为,这些问题都和人权保障相关,不可以忽视,必要时要推动法律修正。 “判决有里程碑高度” 马英九强调,自己未来一定要为台湾的清廉和正义继续打拼,这个案子攸关全台数万名现在在职以及卸任的人,在特别费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对特别费的设计和历史沿革,包括客观的属性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认知,法院都做了详细的认知和交代,是一个有里程碑的高度判决。 △“马英九被判无罪”效应 台股瞬间急飙 马英九获判无罪消息传出,台股瞬间震荡拉高。 在环球股市下跌危机中,台股近日也偏软。8月14日开盘之后,9:30左右跌倒最低点,下挫约98点。 但是,在14日10时马英九获判无罪传出的一刻,台股大盘出现上扬急攻,在短期政治疑虑暂除下,观望气氛消除,大盘随后一路震荡拉高。至中午12点,加权指数成为8,976.33点,上涨37.37点,成交量1062.07亿元。 据台湾联合理财网报道,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被判无罪,激励股市瞬间大涨,法人圈解读,马英九无罪消息将使市场对两岸三通的蓝军有所期待,因此对两岸三通的受惠族群是利多,其中受近期房市多空焦着影响的营建股,预料年底选前将是蓝绿攻防战的受惠族群。 △判决书 主文只有五个字:马英九无罪 据台湾媒体报道,判决书主文只有五个字:“马英九无罪”。 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因特别费案而遭检方起诉,台北地院昨日判马英九无罪,全案仍可上诉。表示判无罪的关键是合议庭认定,特别费是实质补贴,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都采取宽松的认定。 在支领特别费过程中,法院判决认为,“最高行政法院”已陈明认为特别费有补贴性质,马英九以领据领取特别费,既未施用诈术也未使任何人陷于错误,马英九是“沿袭依例被动领用”具实质补贴性质之特别费。 至于有关证人吴丽洳笔录争议部分,合议庭在判决书中指出,检方笔录确有断章取义之处,且有笔录记载与实际答问不符之处,因此检方笔录无证据能力,应以法院勘验笔录代之。 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判决书刚发出,据台湾媒体报道,这次判决书算不上很长篇大论,但却有一点很特别的地方。 判决书上引经据典,把“特别费”的来源追溯至宋朝的“公使钱”,指出“特别费”制度自宋朝以来就已存在,并一直说述在历史上的演变过程,引申至今天的形式。 绿营反应 谢长廷惊讶:不评论这些事情 谢长廷:谢长廷原本预定在今天晚上从危地马拉返回台湾后就宣布“谢苏配”,并且举办造势晚会,不过,因为又有台风将来袭影响,谢阵营临时决定取消今晚的造势晚会,择期再举办。 另外,听到马英九一审无罪的消息,谢长廷脸色显得有点吃惊,不过在回答媒体询问时,谢长廷说:“现在在从事‘外交’的工作,不评论岛内的这些事情”。 陈水扁:马英九一审判决无罪,陈水扁刚刚回应表示,未定谳。对于马英九一审无罪的结果会否憾绿军2008大选选情,陈水扁笑笑说,以雄狮组合迎战。 吕秀莲:马英九获判无罪,吕秀莲面带微笑回应表示,“尊重司法判决。” 蓝营反应 吴伯雄含泪:始终相信他清白 吴伯雄: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在获知判决后放下心头大石,他含泪说,始终相信马英九清白。 王金平:“马先生获判无罪,我们非常恭喜。”而且司法也还马英九清白。本来这是众人的共业,由一个人来承担,就不太公平、合理。关于特别费的问题,能够成为判例,这样很好。马英九从此可以比较专心从事竞选活动。 王金平昨日下午被问到马案二审是否翻盘时说,判无罪就好了,大家都感到相当欣慰。他表示,不清楚二审情形如何,但认为应该没有翻盘的问题,马英九想必也会据理力争。 王金平建议马英九专心竞选、快马加鞭拜访选区,相信对选情会有相当大的帮助。 △外场 马太一改低调与记者畅谈 马英九特别费案宣判前夕,马太太周美青被媒体逮个正着。周美青一改往日的超低调作风,态度轻松,亲切地和守候的媒体聊天。她说,马英九没有之前那么紧张了。周美青还亲切地关问媒体记者,说他们真的太辛苦了,还问他们吃早饭了没? △蓝营 勿让绿营“四大天王”脱罪 马英九特别费官司一审无罪,同样有“国务机要费”案的陈水扁,对这样的判决,强调还没有三审定谳他不评论。 陈水扁委任的律师顾立雄则说,法官这样的判决,应该形成惯例,陈水扁的“国务机要费”案也该一体适用。 高雄市议会国民党团今天针对马英九特别费一审判决无罪,要求司法单位应以相同标准检视民进党“四大天王”的特别费,不能让他们因此脱罪。 陈水扁委任的律师顾立雄则认为,马英九案的判决,对于陈水扁“国务机要费”官司利大于弊。 顾立雄说,要看看判决书所讲的论点,由于两案同一庭,见解不能互相抵触,“如果能引用的话,对于我们的案子可以引用的话,我们会拿来引用嘛。” 媒体记者问陈水扁的心情如何,陈水扁给了一个很奇怪的答案:“痒痒的”。对于马英九案,他则不愿多谈。“对于仍然还在进行中的案件,我们不多做评论。” △档案 全案审理大事记 据台媒报道,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地院昨日判马英九无罪;全案今年2月13日检方侦结起诉,台北地院从4月3日首度开庭迄7月31日辩论终结,审理时间长达四个多月。 以下是全案审理大事记: 2007年2月13日 检方侦结。依起诉书,马英九遭起诉罪名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认定贪污所得总计新台币一千一百一十七万六千二百余元。其秘书余文被查出涉嫌贪污76万元,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起诉。此外,廖鲤、李克齐、孙振妮、方惠中、张钧纶等市府员工,则遭缓起诉处分。 4月3日 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马英九以“被告”身份陈述答辩意旨,包括自始认为以领据核销特别费不是公款,更没有在检方讯问中“翻供”。 4月17日 检、辩提列证据清单,证人供述证据,检、辩展开攻防。 5月8日 台北地院合议庭裁定包括法务部发布咨询意见书、马英九在去年9月7日接受中天新闻专访、9月18日接受台北市议员颜圣冠议会答询内容,以及马英九办公室主任廖鲤等证人证词都具有证据能力。 5月22日 台北地院合议庭裁准检辩传唤包括前“行政院副主计长”张哲琛在内14位证人。 6月5日 张哲琛出庭,检辩诘问充斥火药味。公诉检察官怀疑证人、被告及律师事先套招;律师响应实施预审制度,检辩接触证人,了解证人对待证事实了解到怎样的程度有其必要。 7月3日 台北地院传唤马英九担任市长时的3位前后任秘书孙振妮、方惠中、孙丽珠作证。 7月10日 台北地院传唤刘静蓉、吴丽洳与赵小菁3位前后任经手特别费的台北市政府秘书处出纳。其中吴丽洳在回答律师诘问时提及“检方笔录未能将她的陈述做完整记载”,因此律师向合议庭要求勘验检方讯问光盘。 7月19日 报载节录检方光盘讯问笔录内容,引发“笔录制作不实”争议;检辩庭外动作互呛。 7月23日 台北地院合议庭当庭勘验光盘。对吴丽洳检方证述笔录争议,审判长谕知判决书会交代。 7月24日 台北地院提示相关证卷。包括逐一提示29位检方证人的供述证据、36项的非供述证据等。 7月31日 台北地院辩论终结。公诉检方在论告阶段,增列“论罪法条,将公务背信罪”纳入,希望合议庭审酌马英九是否涉及“公务背信罪”,并依法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8月14日 台北地院宣判马英九无罪。 图: 泛蓝支持者听完判决后欣喜若狂。 泛绿支持者前往法院抗议。 马英九立即召开记者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