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20余种病或可由共济金付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10:01 南方日报

  看20余种病或可由共济金付费

  市社保局局长袁建勇做客《民心桥》时透露该信息,相关方案仍在论证中

  本报讯 (记者/薛亮)今后高血压等20余种常见病、特种病,或将直接纳入到医疗保险的共济基金进行支付。在昨日深圳电台《民心桥》节目中,就市民关心的医保门诊待遇不能解决常见病治疗费用的问题,市社保局局长袁建勇透露了上述信息。记者在节目中同时获悉,今后社保部门将继续强化对企业的检查监督,以确保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医保基本实现全覆盖

  扩面征缴是社会保险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它的目的是争取尽早把劳务工全部纳入到深圳的社会保险体系中来。袁建勇介绍说,截至今年7月底,深圳养老保险参保人已经达到462万人,工伤保险达到751万人,医疗保险则达到692万人,深圳基本实现了工伤保险全覆盖,初步实现劳务工医疗保险的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深圳社保年内的任务是在“年底前,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要达到750万人,医疗保险人数要达到700万人”,目前,深圳的工伤保险已经提前完成了任务指标,医疗保险的指标也已经十分接近。袁建勇局长表示,在扩面的基础上,社保部门将通过强化对企业的检查、监督,来确保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修改条例方便长期看病市民

  “医保门诊报销费用每月才100多块钱,但自己还要额外掏差不多一千块钱。”在节目中,听众刘先生反映,他患有糖尿病,每个月都需要花费一大笔的医疗费,他希望个人多掏的费用在医保门诊待遇上能给予补助。

  袁建勇解释说,刘先生在门诊治疗,治疗费是从个人账户中扣除,多出部分就需要支付现金。而按照深圳医保的规定,医保卡里的共济金管住院,个人账户管门诊,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只有2000元钱,看门诊后全部使用完毕,参保人再次看门诊只能自己掏钱,如果看病的费用是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内(约3000元),则需全部自费;若超过10%,则超出的部分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70%。而对于患高血压等慢性病的参保人来说,这样的门诊待遇,是远远不能解决看病需要的。

  “我们正在对医保政策进行讨论修改。”就刘先生所反映的情况,袁建勇表示,今后在新的社保条例中有望进行调整,以方便需要长期在门诊看病的参保人。

  记者获悉,按照社保部门的调整方案,今后市民的医保卡个人账户用完后,对高血压、糖尿病等20余种市民常见病、特种病,参保人只需支付10%的费用,而剩余90%的费用,则由社保共济基金进行支付。“这样才能确保有病的市民真正得到实惠,避免部分参保人滥用社保基金。”袁建勇表示,目前相关方案仍在论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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