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老年优待证高峰渐退 今后老年人办证10天可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10:09 生活新报

  自《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7月1日实施后,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一时间成为了老年人最为热衷的事情。昨日,昆明市老龄办传来最新消息,办《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高峰渐渐缓和,45天来,昆明市办证高达21万本,今后,老年人办证将可以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搞定。

  昨日,记者在昆明市老龄办了解到,目前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的高峰已缓和,办理优待证也将进入正常的工作秩序。有的辖区已能在规定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老年人优待证,但有的地方办证的老年人仍然较多,还不能做到10个工作日出证,但今后他们将严格按照10个工作日领证的要求完成办证工作。同时,他们还要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云南省高龄老年人优待证》和《昆明市老年人优待PVC卡》虽已停止办理,但仍可延期使用,《云南省高龄老年人优待证》延期到今年9月30日,《昆明市老年人优待PVC卡》延期到今年12月31日。

  老龄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昆明市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有710105万,外籍户口居住在我市的老年人约8万多人,也就是说,在今年内至少要办理40万本老年人优待证。在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里,昆明市已办理了215134本优待证,占今年内老年人需办证人数的二分之一。

  又讯,为了将《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到底,昆明市于7月31日正式出台并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昆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给予8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保健补助,9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低于150元的保健补助,100岁以上的寿星老人,由老龄工作部门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百岁寿星荣誉证》,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月给予200元以上的长寿补助,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核拨,老龄工作部门负责发放,非昆明市本地户口,享受不到该优惠政策。同时,在2004年5月2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昆明市关于对于6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社会优待服务的办法》的通知(昆政办通〔2004〕55号将废止,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和老龄工作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工作,研究落实该实施意见。

首席记者 管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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