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驾驶员李晓伟说安全教育多是走形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11:32 生活报

  近日,本报“呼唤文明交通”的系列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据省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交通安全教育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驾驶员在拿到驾照上路行驶后,交通安全教育似乎就成为了空谈。这是导致一幕幕恶性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调查:

  交通安全教育几乎是空白

  13日、14日,记者在哈市街头随机采访了几名不同车型的驾驶员,得到的答案却大同小异。据公交车驾驶员李晓伟介绍,他已经开了6年公交车,换过7家公交车队。由于现在公交线路司机短缺,工作时间比较紧张,他工作过的7家公交车队,只有三家每个月能组织司机开会学习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其余的车队一年能学习一次安全教育就不错了。开会学习的也大多是在走形式,仅是读读近期文件,讲讲千篇一律的安全法规。

  出租车驾驶员秦师傅告诉记者,他开了10多年出租车了,也换了几家出租车公司。在一些大出租车公司工作时,公司定期会组织司机召开安全教育会议,但内容枯燥无味,很少有人会记在心上。而在小出租车公司,从来就没有过相关安全教育的会议或活动。

  私家车车主韩雪松对记者说,他已经开了3年车了,当初考驾照时学过的交通安全法规已经忘得差不多了。由于不是职业司机,平时也没有人组织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所以脑海里只有简单的一些安全法规常识。

  从事货运车辆的驾驶员田先生说,他们开货车跑运输的,时间就是金钱,能开车运货不出事就行,哪有时间进行什么安全教育。别说车队没有组织他们学习,就是有人组织估计也没几个人去听。

  专家:

  重宣传轻教育是病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可在法规面前,一些单位或运输企业,只有在宣传日或出现事故以后才会象征性地开安全教育会议,结果仍是司机脑袋里安全意识空空,交通违法现象层出不穷。

  有专家认为,在我国交通部门只管驾校培训,交警部门只管驾照考取。交警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但多数是重宣传轻教育,工作停留在挂横幅、贴标语、喊口号上,而所谓教育也仅是念念法规、讲讲案例,受教育者多数都是被动地听,很难和自身实际联系在一起。

  借鉴:

  美国宣传教育很成功

  据介绍,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交通安全教育却被放在了首位,交通事故比例也比我国小了不少。

  美国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始终将教育列为交通管理的两大主要工作之一(即教育和执法)。美国在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很成功,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与中小学校合作,从一年级就开始对学生进行行人、自行车安全教育,除在教室教育外,还到实际现场教驾车(需达到一定年龄)。美国的社区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又一大阵地,每个社区都有相对固定的警察关心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根据不同的种族社区,安排对应的警察负责,听取居民对交通管理的意见。

  相比之下,我国的交通安全教育严重缺乏,已成为了一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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