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理赔”将取代无责赔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15:29 南方都市报

  “快速理赔”将取代无责赔款

  交强险400元无责赔付快速理赔机制本周启用,无责车主不再自掏腰包提前赔偿有责方

  本报讯 (记者陈志鹏)本周内,经营交强险的财产保险公司将启用交强险400元无责赔付的快速理赔机制。一旦发生无责赔付的车险赔案,将由全责方所属保险公司承担双方的查勘、定损和赔偿,并且垫付不高于400元的无责赔款。无责方车主再也不用自掏腰包提前赔偿有责方了。

  简化无责方理赔手续

  前日有媒体称,根据广东省保监会的消息,广东省内经营交强险的财产保险公司将签署一份协议,启用交强险400元无责赔付的快速理赔机制。昨天,珠海市保险协会和数家保险公司对此予以证实,同时表示具体实施时间还有待广东省保监会批准。

  “交强险400元无责赔付的快速理赔将让无责方的车主不再被赔偿困扰。”平安财险珠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胡开荣介绍说,按照交强险原有的“无责赔偿”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发生损失,即使毫无责任,有责方400元以内的损失也将先由无责方承担,然后再通过无责方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胡开荣介绍说,将启用的交强险400元无责赔付的快速理赔机制主要是保险公司理赔程序上的变化,将“无责赔款”部分由保险公司之间负责处理,将让无责方与交通事故理赔脱离关系,简化无责车主的理赔手续。他举例介绍,如果已经购买了交强险双方车主发生交通碰撞,启动快速理赔后,有责方的车主将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获得垫付的400元的无责赔款,无责方无需交“无责赔款”,具体理赔将由两者所属的保险公司之间核算。无责方只需要等待对方保险公司的赔偿即可。

  车主对此表示欢迎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许多车主,无论是责任方还是无责方,对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先行垫付400元的“无责赔款”的快速理赔机制都表示了欢迎。

  车主李小姐告诉记者,虽然“无责赔款”最终由保险公司买单,但本就不应该“没有责任还需要赔款”,再加上无责方要花费时间、精力,李小姐认为“无责赔款”快速理赔机制启动后可省去不少时间、精力。

  从“无责赔款”中受益的全责车主对“无责赔款”也表示无奈。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绝大多数“无责赔款”根本拿不到,一次,他撞了别人的车,按规定索要“无责赔款”时,却遭到拒绝:“你撞了我,凭什么还让我赔钱,不赔。”再到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但没有对方车主相关证件复印件,保险公司也拒绝支付赔款。“如果由保险公司先支付,那当然是件好事。”王先生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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