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环卫工人陆某驾驶作业车到维修公司修理,离开时由于疏忽,将在车底作业的修理工轧死。记者昨天获悉,延庆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今年2月的一天,陆某驾驶环卫作业车到某维修公司修理,由维修工贺某修理。后贺某离开,让18岁的维修工王某继续修理。陆某驾车离开时,未注意观察车下情况将车开动,致使其车辆左后轮将正在车下维修作业的王某碾轧,致王某闭合性颅脑损伤并创伤性休克,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案发后,陆某立即打电话告知其所在单位的车队领导,并于次日主动到公安局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调查。案发后,陆某所在单位赔偿王某近亲属共计50万元,维修公司赔偿8万元。王某近亲属表示不再追究陆某的任何责任。
(原标题:疏忽车底有人环卫工人轧死维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