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昨日上午
事件:新乐市李先生给12348司法行政服务热线打来电话说,他家跟邻居有宅基地纠纷,结果,邻居就不让他家人在其门前通行,
讲述:去年,李先生盖了自家的厢房,邻居却说李先生的厢房超过了界线,占用了他家的一部分地皮,要求李先生给个说法。然而,直至今天双方也没达成协议。现在,邻居竟然不让李先生家人在两家相邻道路通行,偶尔还往李先生院里扔石头。这样一来,李先生的家人不仅出门成了问题,而且人身安全也不能保障了。李先生想问:“我该怎么解决这件事呢?”
律师支招:12348司法行政服务热线律师答复:《物权法》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李先生虽然与邻居之间存有宅基地纠纷,但是邻居禁止李先生通行两家相邻的道路是违法的,向家里扔石头更是错误。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对于共同通行的道路,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阻止另一方行走。然而,关于双方的宅基地纠纷,因为与相邻关系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要抛开相邻关系单独解决,两家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才能更有利于加强邻居之间和睦共处关系。
本报记者 冯月静实习生 高宁宁
(原标题:邻居不让走门前路,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