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认定自首 不采纳从轻处罚要求
19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名医生被杀、三名医生受伤案进行一审宣判,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李梦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8万余元。
法院未认定李梦南自动投案。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法院判定,李梦南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李梦南的辩护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决定上诉。
王浩父亲:判决已是法律极限
王浩父亲王东清说:“我认为法律是公正的,法院工作人员已经很负责任了,这个结果我不上诉了。这个结果我已经知道是法律的极限了。民事说让赔钱,但对方没有一个明确的表现,别说现在赔付,连给我们说软话都没有。”
李梦南叔叔:打工替侄子赎罪
李梦南唯一参加旁听宣判的亲属是他的叔叔李春明。
李春明说,李梦南的爷爷奶奶都70多岁了,因为不会上网,并不知道外界都说了什么。判决下了,我和我爱人打算一辈子努力打工赚钱,替侄子赎罪。
患者刀砍医务人员造成1死3伤
2012年3月23日9时许,李梦南与其祖父到哈医大一院治疗李梦南所患强直性脊柱炎。因李梦南还患有继发性肺结核,故医生建议先治愈肺结核。李梦南对治疗方案产生误解,认为医生故意刁难不给其看病,遂产生杀人之念。
当日16时许,李梦南在医院附近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该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持刀刺该科实习医生王浩颈部一刀,刺医生王宇头面部及左腕部数刀,刺实习医生于惠铭头部一刀,刺医生郑一宁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王浩因颈部被刺致右颈静脉损伤,失血死亡。 综合新华社等
(原标题:哈医大杀医案17岁被告被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