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增设“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2012年10月20日06:1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俞立严

  为鼓励科技进步创新,上海新增设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和特等奖。昨天,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消息称,目前,市政府正在修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将就《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修改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青年贡献奖:

  每两年评选一次

  根据昨天发布的修改内容,上海将原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由五个类别修订为六个类别,新增“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对原第二款科技功臣奖的内容后,增加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评审周期和获奖人数等内容,“每两年评审一次(与科技功臣奖交替进行),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10名”。

  同时,将原第四款改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的,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

  对于修改原因,市政府法制办介绍,设置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是因为目前上海市的科技人物奖项设置与人才战略高地建设和科技人员队伍现状还很不相称。

  从近几年获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统计,青年科技人员获得上海科技功臣奖的仅有1人,这与上海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需求以及活跃在前沿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创新与产业技术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现状相比相差甚远。

  特等奖:

  与国家奖励体系接轨

  而关于设置特等奖,市政府法制办介绍说,上海市现有科技成果奖励高等级奖项设置与国家奖励体系并不完全接轨,不能把获本市一、二等奖的成果推荐去申报国家的特等奖,不利于把突出的重大科技成果推荐参与国家特等奖的竞争。因此,有必要增设特等奖项。

  据悉,五年来,累计有1500项左右优秀科技成果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近万人次的科技人员获得国务院和市政府奖励。本市获国家科技奖励连续五年占全国获奖比例达14%~16%。

  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来信到: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编200003,或电邮到:fzbjjc@shanghai.gov.cn,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28日。

  (原标题:上海拟增设“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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