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7个月大的女儿身患重病,父亲孙某竟将其遗弃在路边一不易被人发现的斜坡上。昨日,凤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狠心的父亲孙某因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调查认定,孙某的女儿小怡今年1月出生。8月1日,小怡病重后,孙某与家人租车带着小怡前往南京求医。当车行驶至南洛高速凤阳境内时,小怡口吐白沫、脸色发青,孙某见状便产生放弃对小怡进行治疗的念头。于是他让驾驶员停车,将小怡遗弃在高速公路路边一个不易被人发现的斜坡上。次日6时许,小怡被高速公路大溪河服务区的清洁工发现后报警。当日上午,小怡被救助后,由大溪河镇政府派员送往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治疗,后不治身亡。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对患重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年幼女儿,负有积极救治及抚养义务却拒绝救治、扶养,将女儿遗弃在高速公路不易被人发现的斜坡上,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张永坤 王静 本报记者 李勇
(原标题:遗弃亲生女 狠心父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