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哈医大杀医案”在公开审判近3个月后,终于开庭宣判,被告人李梦南犯故意杀人罪,但因作案时未满18周岁,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8万余元。李梦南的辩护律师韦良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决定上诉。
哈中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23日9时许,17岁的李梦南与其祖父李禄到哈医大一院五号楼五楼风湿免疫科治疗李梦南所患强直性脊柱炎。因李梦南还患有继发性肺结核,故医生建议先治愈肺结核,再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李禄对此表示理解,但李梦南对治疗方案产生误解,认为医生故意刁难不给其看病,遂产生杀人之念。
当日16时许,李梦南在哈医大一院住院处附近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该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持刀刺该科实习医生被害人王浩(男,殁年28岁)颈部一刀,导致王浩失血死亡,另有3名医护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当日17时许,公安人员将作案后逃离现场、后与其祖父李禄又到哈医大一院门诊包扎治疗的李梦南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梦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梦南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法院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宣判后,王浩的母亲当庭泣诉:“为什么不判他死刑,还我儿子……”综合新华社等报道
被告人李梦南在庭审现场
(原标题:哈医大17岁患者杀医被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