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查了22家“黑诊所”

2012年10月20日08:5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欧阳晶 胡次繁 欧阳茫

一个月查了22家“黑诊所”

  【个人简历】

  余声汉,2003年1月任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2月任南昌市青云谱区检察院检察长,2011年7月任新建县检察院检察长。

  【治检心得】

  “黑诊所”非法行医严重危害百姓生命健康,应严肃查办纵容非法行医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案件,揪出“黑诊所”背后的黑手,还群众一个健康有序的医疗卫生环境。

  【难忘故事】

  7月3日下午,我接待了程某夫妇的来访。他们说,15岁的儿子因感冒在一个无名诊所里买了“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俗称“摇头水”)服用,由此上瘾,一年来陆续从家里偷走了七八万元买“摇头水”,现在骨瘦如柴,辍学在家。夫妇俩边说边抹泪:“好好的一个孩子就这么毁了!我们向相关部门反映了多次,这个‘黑诊所’还在营业。”

  听完他们的哭诉,我既痛心又震惊,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诊所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里的行医人员也没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而且,这里两次受到卫生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竟仍未被取缔。

  于是,我院将该诊所涉嫌非法行医犯罪的线索移送到公安机关,要求对犯罪嫌疑人郑某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调查情况,对卫生行政监督人员蔡某和梅某以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立案侦查。现在案件已侦查终结,正在审查起诉。

  通过此案我意识到,“黑诊所”可能不止这一家,以罚代刑、让“黑诊所”继续存在的现象也并非个例。7月底,我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发现并查处了22家“黑诊所”,立案查处非法行医犯罪17件17人。

  这批案件的查处,引起了省市卫生部门的高度重视。前不久,江西省卫生厅制定出台了《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导则(试行)》,明确要求全省卫生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采访:本报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胡次繁 欧阳茫)

  (原标题:一个月查了22家“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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