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全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我市将设立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会议下发了《南京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确定,文化人才专项资金规模为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筹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包括:在我市创业或设立工作室的国家和省级文化名家;我市荣获国家级最高文化类奖项的组织或个人,以及南京市文化名人、领军型文化人才、文化领军人才(含省市“五个一批”、省“333工程”人才)、青年文化创业带头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在南京市地域范围内的各种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相关文化人才。专项资金可用于组织我市文化人才开发、引进、培训、交流相关的重要活动;引进急需紧缺的文化人才和团队;评比表彰文化名人;开展重大文化人才课题研究等。
依据《办法》,文化人才获得的资助最高可达200万元,国家文化名家来我市创业的文化项目,专项资金将资助200万元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居住公寓,免收3年租金;入选南京文化名人的人才,给予10万元项目补贴;引进入选国家和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培养对象的领军型文化专业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和15万元资助,对于来宁安家的,还将给予安家补贴;对我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的培养对象,可提供3万—20万元资助。专项资金还将对南京文化创业杰出青年人才给予5万元奖励,此外,我市还将为文化人才提供融资担保。
记者了解到,我市已成立文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资金使用申请主体为承担人才工作或受资助(奖励)人才所在单位,申请单位填写《南京市文化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后,经单位或所在区县宣传部初审后,由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是否给予资助和奖励。
来源:南京日报编辑:孙婧
(原标题:南京市将设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