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团视察官渡区检察工作

2012年10月20日10:59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记者刘百军

  本报通讯员肖凤珍赵安金

  10月的昆明,阳光灿烂。18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迎来了不同寻常的客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团一行。

  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邀请,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建明的陪同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在副团长谭惠珠(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执业大律师)的带领下来到昆明,对“全国模范基层检察院”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视察。

  8时30分,当代表团的车辆缓缓驶进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大门,笑意就写在代表们的脸上。大家一走进办公大楼,就纷纷拿出随身携带的照相机,一边在导访员的讲解下参观办案工作区和干警学习娱乐的“检察官之家”,一边不断捕捉精彩的瞬间。

  座谈会上,童建明首先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曹建明检察长致欢迎词,并向代表们介绍了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地位等情况。

  童建明表示,人民检察制度是立足中国国情,总结我国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吸取中华文化中政治法律制度的精华,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检察制度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的重要司法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直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国家反腐倡廉建设;通过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各项检察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局面。

  童建明介绍,各级检察机关正在深入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为明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这两部法律做好充分准备,以保证能全面正确地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

  童建明结合近年来全国检察工作情况以及香港在肃贪倡廉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经验,希望代表们对检察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他希望各位人大代表一如既往地监督、关心、支持检察工作。他表示,检察机关将真诚地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把各位代表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国家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彬彬向代表团作了工作汇报后,引起了代表们的好奇并连连提问:“检察机关如何处理和纪委的关系问题?”“对公安和法院如何开展法律监督?"“如何开展保护未成年罪犯合法权益的‘圆桌法庭’?”代表们的询问情真意切,云南省市区三级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对提问一一解答,整个座谈会在热烈、轻松的气氛中进行。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定达等陪同代表团进行了视察和座谈。

  (原标题: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团视察官渡区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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