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大一院医生被杀案一审宣判

2012年10月20日10:59  法制日报 微博

  □ 案件追踪

  本报记者郭 毅 张冲

  本报通讯员 贾晋璇 李黎

  2012年3月23日下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号楼风湿免疫科,患有强直性脊柱炎、年仅17岁的李梦南手持水果刀冲进医院,造成28岁的实习医生王浩死亡,另有3名医护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调查审理后,于今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梦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日上午9时30分,审判长当庭宣读了的判决书,其中提到: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23日9时许,被告人李梦南与其祖父李禄到哈医大一院五号楼五层风湿免疫科治疗李梦南所患强直性脊柱炎。因李梦南还患有继发性肺结核,故医生建议先治愈肺结核,再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李禄对此表示理解,但李梦南对治疗方案产生误解,认为医生故意刁难不给其看病,遂产生杀人之念。当日16时许,李梦南在哈医大一院住院处附近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该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持刀刺该科实习医生被害人王浩颈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王宇头面部及左腕部数刀,刺实习医生被害人于惠铭头部一刀,刺医生被害人郑一宁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王浩因颈部被刺致右颈静脉损伤,失血死亡;王宇头部损伤构成重伤、九级残,右眼部损伤构成轻伤、十级残,左腕部损伤构成轻微伤;郑一宁面部损伤构成轻伤,右耳廓损伤构成轻微伤;于惠铭头部损伤构成轻微伤。案发后于惠铭报警,公安人员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确认犯罪嫌疑人系李梦南。17时许,公安人员将作案后逃离现场,后与其祖父李禄又到哈医大一院门诊包扎治疗的李梦南抓获。

  另查明,被告人李梦南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东清、赵春云(被害人王浩的父母)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338815.50元;给王宇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318304.54元;给郑一宁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24941.42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公诉机关提供被告人李梦南的情况调查报告指出,由于李梦南自小父母离异,家庭教育、监管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问题缺少沟通且处理不当,而走上犯罪道路。经庭审教育,李梦南表示知罪、好好改造。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梦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李梦南因对医生的治疗建议产生误解,为发泄不满事先购买尖刀,连续刺杀多名医务人员,造成严重伤亡后果,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应依法惩处,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李梦南作案后逃离现场,回到入住的旅店,后与其祖父到哈医大一院门诊包扎自身伤口,其间既无主动投案的意思表示,亦未委托他人代为投案;被害人于惠铭报案后公安人员赶赴哈医大一院,李梦南对此并不知情,且其被抓获地点亦非其作案现场,故不能认定李梦南自动投案,对辩护人所提李梦南系自动投案进而构成自首的意见不予支持。李梦南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辩护人就此所提辩护意见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东清、赵春云、王宇、郑一宁所提赔偿请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梦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东清、赵春云经济损失人民币338815.50元;赔偿王宇经济损失人民币318304.54元;郑一宁经损失人民币24941.42元。

  审判长宣读完判决书后,李梦南的律师表示将上诉。

  本报哈尔滨10月19日电

  (原标题:哈尔滨医大一院医生被杀案一审宣判)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日媒称日美拟取消夺岛军演避免刺激中国
  • 体育中超-19:30视频播争冠战舜天VS恒大
  • 娱乐可米小子成员申东靖病逝 年仅29岁
  • 财经人民日报海外版:美对华贸易吃亏论很搞笑
  • 科技Siri提供“三陪”引争议:娱乐场所喊冤
  • 博客官员名片特殊作用 朝鲜的幸福家庭
  • 读书高瞻远瞩:邓小平给中国领导人十忠告
  • 教育揭秘富二代教育问题:贵族式留守儿童
  • 育儿宝宝没奶喝哭闹不休90后老爸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