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夺命电梯”事故七名责任人被批捕

2012年10月20日14:59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武汉10月19日电 (记者熊金超李鹏翔)造成19人遇难的武汉“夺命电梯”事故中的7名责任人,19日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

  7名责任人包括王君、易少锋、易金堂、肖锦全、丁炎明、魏劲松、杜三武等,分属开发商、监理公司、施工方、升降机安全员等不同的岗位。

  9月13日,武汉市欢乐大道东湖景园一在建楼房的施工电梯发生坠地事故。施工电梯在升至100米处时突然失控坠落,造成梯内19人全部遇难死亡。据调查,当天13时10分许,东湖景园项目部外墙粉刷工周洪福、明春梅等14人与电梯安装人员孙惠芳、蒋文杰等5人,在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乘坐施工电梯上工。当电梯升至28楼时,吊笼失去控制,瞬间朝左侧倾翻并坠落,导致19人全部随电梯坠地身亡。

  (原标题:武汉“夺命电梯”事故七名责任人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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