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协议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王翠云 张耀明)10月20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与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检察分院在林芝签署《检务协作框架协议》共建检务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渠道、加强协作配合,携手维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
双方商定,建立定期会晤机制,两地州检察长每一年会晤一次,云南省贡山县检察院和西藏自治区察隅县院检察长每半年会晤一次,通过会晤,互通信息,不断完善工作联系、沟通和协作机制;建立专线联络机制,互设联络员和热线电话,以确保工作联系和情况沟通有专线联络、专人负责落实;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协查机制,在边境协查、边境治安防控、跨境追逃、调查取证等方面进行密切联系、互帮互助,主动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北部和西藏藏族自治区林芝地区察隅县接壤,两地山水相连、经济互惠、社会共融,人民群众交往十分密切。近年来,随着连接两地的交通条件的改善,两地经贸往来频繁,与此同时,各类犯罪也随之多了起来,两地检察机关紧密携手,加强合作,防范和打击跨区域犯罪,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符合检察工作发展的趋势。
“两地建立检务协作机制,将实现检务资源共享,既能有效、便利、快捷地传递信息,又能实现高效协调、优势互补、互援互助,必将进一步推动两地检察机关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协作,在相互学习中共同提高,促进两地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检察院检察长周晓明说。
(原标题:滇藏两边疆地州建立检务协作机制 携手维护边疆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