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电信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徐景龙等31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尽快制定电信法。
代表们在议案中认为,电信条例不能满足行业的实际需求,法律效力较弱,规定过于原则,缺乏明确的违规处罚细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为,原信息产业部承担了电信法的起草工作,并于2004年7月将电信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议案提出的电信市场准入、互连互通、电信普遍服务、三网融合、电信市场竞争监管、用户信息保护、电信监管体系等方面的具体立法建议,对于完善电信法草案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电信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结合议案内容,尽快完善草案,争取早日提请审议。
(原标题:-标题--> 电信法已列入本届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