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郭秀峰因在药店购买处方药曲马多遭到拒绝,竟纠集两名同伙将店主打成轻伤。11月20日,经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王双、刘天伏、王细军因故意伤害罪分别被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6个月、拘役5个月并各宣告缓刑1年。
2010年8月16日,王双找到王仙镇经营一家个体药店的周某购买曲马多时,被周某拒绝。王双便纠集刘天伏、王细军对周某进行殴打,随后赶到的刘天伏继续对周某进行殴打。事后,3人逃离现场。案发后,3被告人家属共向周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5万元,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原标题:-标题--> 购药遭拒男子结伙伤人领刑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