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2012年全省地方立法座谈会在昆明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对近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应楠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清晰地表明了继续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为做好新时期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自觉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切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杨应楠强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必须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一手抓提高立法质量,一手抓增强实施效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全省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更加紧密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同步。二要继续抓好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方面取得更大进步。三要重点抓好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抓紧建立科学的常态化法规清理机制;积极探索立法工作与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执法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四要切实抓好立法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重视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为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记者 瞿姝宁 实习生 骆秋璇(云南日报)
(原标题:云南发挥地方立法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