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获界定

2012年11月25日05:19  荆楚网-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23日电 最高检日前公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对“刑讯逼供”予以了界定。指出刑讯逼供是指使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使犯罪嫌疑人在肉体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以逼取供述的行为。

  根据新刑诉法,规则明确“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依法排除,不得作为报请逮捕、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提起公诉的依据。”

  (原标题:“刑讯逼供”获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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