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eign Lawyers in GZ
在广州,洋面孔并不少见,不过,如果你想见正儿八经的洋律师,那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人少,不到20人,也因为他们多处理公司事务,而且收费不菲,一个小时的咨询服务,收费就要上万。
法律服务的国际化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发展起来的,但是在改革之初,我国的法律服务业定位是国家司法主权的一部分,外国律师和外国法律服务不能进入中国。直到1992年,外国律所才被允许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
在广州,20年已经过去,从1993年美国康永华律师事务所的进入,广州外国律所的数量现在共有9家,远低于北京的81家和上海的122家。
相比之下,截至2010年8月,广州共有6336名 执业律师,不到20人的在穗外国律师在数量上远非能比。不过,他们同时带来的诸如律所管理等的经验,却很难被忽略不计。
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外国律师只能在中国处理诸如咨询和知识产权等的非诉讼业务,所以即便他们曾在自己国家如何辉煌,在广州,他们要“忍受”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庭的寂寞,就连隐藏在广州高档写字楼的办公室,平素都有点“冷清”,但有意思的是,在诸如兼并收购等高端法律服务业务方面见长的他们,吸金能力惊人。
根据司法部的统计显示,虽然外国律所与国内律所的数量比约为1∶75,但是其营业收入比却为1∶10,而且他们还正在凭借着成熟的法律实践经验,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法国尚德律师事务所就是如此,其在广州的代表处已是第三家,也因此成为唯一一家在中国设立三家代表处的外国律所。
根据中国加入WTO时签署的协议,中国的涉外法律市场将在2015年完全开放。
守着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金矿,外国律所在划定的界限外不会只是咽口水,特别是在律务渠道有限的掣肘下,他们也会选择抢跑,继而招来中国律所的指责。
美国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曾表示,法律市场日益增长的竞争特点使律师们感到自己就像小本生意人,而不再是当年骄傲的职业者。
早在2006年5月,国内外律所之间的矛盾就曾在外国律所密集的上海爆发过,由上海市律师协会递交给司法部和上海市司法局的《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严重违规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报告》,当时直指外国律所凭借资金优势,进行明显属于中国法律服务的非诉讼业务。
虽然如此,对于上述报告,有关部门一直未予回应,被推到风口浪尖的外国律所也选择沉默,即便是放在六年之后的现在,提起这类议题,在穗外国律所都会熟练地将他们与本土律所设定为“合作关系”。
针对洋土律所的明暗之争,有业内人士表示,有关部门对此采取的是明紧暗松的态度,只不过是,幸运的外国律所还在继续往前跑;不幸的,则已经倒在了路上。 详见A42/A43
(原标题:洋大状的低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