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示范点

2012年11月29日06:59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洪梅芬 杨群)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市政府第1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管理办法》,市和区县商务部门将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资源等具体情况,组织编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规划,并将其纳入城乡规划以增强执行力;支持回收经营者在市民日常活动频繁的区域(例如:商场超市、办公楼、小区等)设置示范回收点,并通过奖励积分、以旧换新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和回收活动;组织回收经营者和处置企业建立废弃节能灯、电池、墨盒等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开展易污染环境废旧商品的回收工作。

  另据介绍,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本市将以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及回收网点布局规划,发布回收指导目录,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回收示范点、示范企业及示范区,加强回收人员培训等六项重点工作为突破,加快建立起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现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相关报道:领张环保卡,电子垃圾变购物积分 (刊第2版)

  (原标题:本市将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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