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流域重点区域内禁止新建耗水量大污染项目

2012年11月29日16:19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西安11月29日电(记者 许祖华)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29日通过了《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条例规定,渭河流域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内,禁止新建水泥、造纸、果汁、印染、淀粉、电镀等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条例规定,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应当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预防、控制和减少渭河水环境污染。

      渭河流域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条例提出,在渭河流域新建、改建、扩建的耗水量大的工业项目和产业园区,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工业用水回收利用设施、中水回用管网设施,节水设施和回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主体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渭河流经陕西省宝鸡、杨凌、咸阳、西安、渭南5市54个县(市、区),流域集中了全省64%的人口、52%的耕地、72%的灌溉面积和60%以上的生产总值,是陕西省经济发展的中心地带。

  (原标题:渭河流域重点区域内禁止新建耗水量大污染项目)

分享到:

猜你喜欢

换一换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计生委前主任:已提交放松城市二胎建议
  • 【体育】范佩西英超最快破门曼联胜 曼城2-0紧追
  • 【娱乐】干露露母女口出秽语节目被总局叫停
  • 【财经】郭树清:划拨30%-50%国有资产给社保基金
  • 【科技】淘宝称警方已抓获7名恶意差评师
  • 【博客】张海迪:说我改国籍的谣言荒唐又可笑
  • 【读书】中共反腐史:被查处的十大"亿元贪官"
  • 【教育】家长发信:8成娃补习我咋办 国考题答案
  • 【育儿】计生委前主任:城市夫妇或可生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