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1月29日讯(通讯员 刘常青 谭丽霞)一刚刑满释放青年男子没钱花就重操旧业,一个月内两次去珠宝店以购买黄金、玉器为名,拿起价值上万的黄金、玉器就跑,两次作案总抢得财物13000余元。11月28日,经湖南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秦单单因犯抢劫罪与抢夺罪被当地法院一并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26岁的秦单单为邵阳县人,曾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今年2月7日刑满释放。
出狱后不久,2012年7月19日13时许,秦单单窜至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的一家和田玉店,以买玉器为名,要求营业员将一块刻有浮雕观音像的和田碧玉质地挂件(标价是18000元)交给他看,乘刘某某转身算钱之机,秦单单拿起该玉件拔腿就跑迅速逃离现场。后经鉴定,该挂件价值3000元人民币。
由于上次抢得玉器尝到了甜头,2012年7月30日11时许,秦单单又携带一把长约15公分的弹簧跳刀窜至株洲市芦淞区国安步步高“周大生”珠宝柜台,故计重施从女营业员手中骗出了一枚重约28.42克重的黄金戒指。秦单单一把戒指戴在手上就开始往超市外面跑。逃跑过程中,秦单单眼看参与追捕的人越来越多慌忙将随身携带的弹簧跳刀丢弃,在逃至原株洲市军分区附近时被一路追来的保安和巡防队员抓获。经鉴定,秦单单所持弹簧跳刀被认定为管制刀具,被抢黄金戒指价值人民币10373元。
(原标题:借买黄金为名实施抢劫 刑释男子1个月作案两次再进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