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出台
本报讯 (记者王广永)昨日记者从中山市编办获悉,近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全市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强化了机构编制部门的责任。
严格控制新设机构及编制
《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和各类专项编制数额都不得突破。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不设立实体性办事机构,不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
《通知》还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机构编制空编管理、结构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凡涉及职能调整的机构,要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划转编制;职能取消的机构要及时收回编制;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不再核定编制。
根本解决“吃空饷”等问题
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凡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报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专项办理。副处级以上机构的设立和调整,经市编委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审批;科级以下机构的设立和调整,报市编委审批。
《通知》要求完善以实名制系统为基础的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出台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公开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混编混岗、“吃空饷”等问题。
据了解,今年底前,将由市编委办牵头,会同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对全市机构编制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原标题:年底前全面核查全市机构编制)